2022-11-05 18:19:45 新旅界
申报时间为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1日止。
为进一步落实《冰雪旅游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有关任务,持续推动冰雪旅游发展,促进赛后场馆利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参与冰雪活动的需要,近日,依据《滑雪旅游度假地等级划分》(LB/T 083—2021)标准,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开展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认定工作。
通知明确,此次认定对象为具有良好的滑雪场地资源,满足滑雪场所开发条件,能够满足游客以滑雪运动为主,兼具户外运动、康养度假、休闲娱乐等旅游需求的度假设施和服务功能集聚区。
根据通知,此次申报条件包括要符合行业标准《滑雪旅游度假地等级划分》(LB/T 083-2021)及相关细则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符合绿色发展理念; 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到位,符合国家各项相关要求,滑雪度假地相关各类主体及其运营行为取得全部相关必要手续; 应具有地形、生态、气候、区位交通、发展潜力等综合条件优良的滑雪旅游场地资源,应有空间高度集聚的滑雪旅游区,滑雪旅游设施与服务管理体系健全; 游客综合满意度较高,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主要经营主体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录,近2年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和社会反响强烈的负面舆情事件。
通知指出,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的申报组织工作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各地申报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数量为1—2个,没有符合条件滑雪旅游度假地的省(区、市)可以不报。申报时间为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1日止(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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