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8 13:45:11 中新网
网上关于大佛被卖的传言和报道不实,实际是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经营权出让事宜,与乐山大佛没有关系。
6月27日,四川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针对网络上“乐山大佛被卖”传言和报道接受采访时回应称,网上关于大佛被卖的传言和报道不实,实际是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经营权出让事宜,与乐山大佛没有关系。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回应称,2021年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出让的是观光车和摊点经营权,经营区域位于乐山大佛核心景区外原景区过境道路凌云路(全长5.24公里)。景区于2020年建成凌云东路,替代其过境道路功能,并将凌云路建成文化游览区。
为向游客提供购物、吃行等更方便完善的服务,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37条:“风景名胜区内的交通、服务等项目,应当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风景名胜区规划,采用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经营者”,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于2021年依法依规按程序实施公开出让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经营权项目。
此次出让经营范围位于乐山大佛核心景区范围以外,不涉及景区经营权转让。观光车站点为大佛景区北入口停车场(任家坝)、八仙洞码头、大佛景区北门、大佛景区东门、大佛景区东入口(大石桥)、乌尤坝、大佛景区南门。在大佛景区大佛文化广场、凌云路六度文化长廊以及八仙洞码头区域,该区域设经营摊点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固定摊点面积3800平方米、流动摊点面积1200平方米。
2021年10月,上述项目公开出让公告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分所挂网,报名结束后仅有一个联合体报名参加网络竞价。2021年11月,网络竞价结束,乐山大佛旅游有限公司和乐山大佛实业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171195.04万元(人民币)竞拍成功。随后,双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并送西南联交所乐山分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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