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10:25:20 临汾市文旅局
以旅游奖励撬动文旅产业大发展大繁荣
近日,为加快推进临汾市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旅游奖励政策带动消费作用,以旅游奖励撬动文旅产业大发展大繁荣,1月22日,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临汾市旅游差异化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临汾市将对促进临汾文旅事业发展的旅行社,旅游民宿、茶吧、书吧、咖啡吧,及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乡村旅游示范村,省级“黄河人家、长城人家、太行人家”的创建分别进行奖励。
本《办法》所奖励的大巴、专列、包机、自驾游、入境团、国内游高品质团以及符合奖励要求的散团,须满足游览3个以上(含3个)收费旅游景区、在临汾市辖区内住宿一晚和人均消费达到400元以上三个基本条件。旅游专列须停靠临汾市辖区内火车站,旅游包机须在临汾尧都机场落地,大巴和自驾车队入临须同一天到达。各县(市、区)将现场查验到达本辖区内申报奖励的旅游团队和旅游直通车。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旅游直通车的公司资质、车辆运营资质、司机资质审查,并对直通车运行监督检查和现场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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