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3 16:58:21 新旅界 Joe
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应以回购代价人民币1.00元购买租赁资产。
新旅界讯 8月13日,华侨城(亚洲)(03366.HK)发布公告称,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成都天府华侨城就成都欢乐谷所使用的若干娱乐及配套设施(如过山车及水上乐园设施)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交易。
根据协议,成都天府华侨城作为承租人,招银金融作为出租人,于8月13日订立融资租赁协议,据此,招银金融以收购代价5亿元,同意购买成都天府华侨城目前拥有的成都欢乐谷所使用的若干娱乐及配套设施(如过山车及水上乐园设施)。收购后,招银金融有条件地同意将租赁资产租予成都天府华侨城,租赁期自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收购代价之日起计为期36个月,估计租赁付款总额约为人民币5.49亿元。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应以回购代价人民币1.00元购买租赁资产。
资料显示,成都天府华侨城由华侨城(亚洲)子公司耀豪国际拥有50.99%的股权。其主要从事旅游及物业开发业务,其中包括成都华侨城项目。成都华侨城项目为一项大型综合开发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外三环路沙溪线两侧,包括优质住宅小区、城市娱乐及商业综合体以及欢乐谷主题公园,总建筑面积约为182.7万平方米。
华侨城(亚洲)表示,根据融资租赁协议,收取的资金将用于偿还承租人的股东及关联方贷款以及作为成都欢乐谷的营运成本(包括租赁资产的维护费及日常营运成本)。融资租赁乃属融资交易。据此,集团可获得融资,同时可继续使用租赁资产,藉此,集团可扩大融资渠道并为集团的营运提供额外营运资金。
相关公告:华侨城(亚洲)主要交易融资租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