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市公司 > 正文

云南旅游收购事项纠纷遭法院判决 或需支付超2亿转让款

2021-05-21 16:02:45 新旅界 Joe

若云南旅游未按期发行股份收购,则分别向杨建国和中驰投资支付股权转让款,分别为1.24亿元、9172.67万元。

新旅界讯 5月21日消息,云南旅游(002059.SZ)近日披露的一份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显示,云南旅游需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分别收购杨建国所持江南园林10%的股权和中驰投资所持江南园林7.39%的股权,若云南旅游未按期发行股份收购,则分别向杨建国和中驰投资支付股权转让款,分别为1.24亿元、9172.67万元。

根据此前涉及诉讼的公告,云南旅游于2014年初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结合的方式收购江南园林有限公司80%股权,并与江南园林原股东(包括原告在内)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其中,杨建国持有江南园林10%股权、中驰投资持有江南园林7.39%股权。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约定,江南园林剩余20%股权的股东有权要求云南旅游在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且原告已履行完相关义务后收购江南园林剩余20%股权。在上述书面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云南旅游需完成收购江南园林剩余20%股权的事宜。但双方对股权收购价格未能达成一致,因此,原告认为云南旅游未能按约定在6个月内完成收购已构成违约,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法院判决云南旅游履行收购约定,否则需要支付股权转让款。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最终生效。对本次判决,云南旅游表示,其不服上述判决,现正在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过程中。在诉讼终审判决前,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相关公告: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版权声明:原创内容版权归新旅界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复制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权必究。
摘录或转载的第三方内容,仅为分享和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新旅界的立场,也无法保证其真实性,转载信息版权属原媒体及作者。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擅自转载使用,请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有转载需求请发邮件沟通,邮箱:news@lvjie.co
更多 一周热门 更多 品牌栏目
更多 品牌活动
更多 文旅高层说
更多 文旅大咖说
更多 评论员专栏
  • 余良兵

    现任辉耀资本执行合伙人。此前曾长期服务于中青旅,曾先后负责投资、战略、运营管理、在线旅游、...

  • 吴志才

    华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系教授,博导,华南理工大学广东旅游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乡村振...

  • 赵晋良

    暨南大学旅游管理专业毕业,从事主题公园研究及相关工作12载,现就职于欢乐谷集团。

  • 王笑宇

    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特聘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留法旅游管理学博士,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