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9 14:53:00 新华网
经检查有2户不符合继续保持“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的条件,决定撤销其“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称号,并收回牌匾和荣誉证书。
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3月8日发布公告称,对2018年1月9日公布的69户“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进行了重点跟踪检查,经检查有2户不符合继续保持“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的条件,决定撤销其“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称号,并收回牌匾和荣誉证书。
据了解,今年1月9日,按照《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古城5A级景区整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7〕34号)及《关于在丽江古城5A级景区开展“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评选的通知》(丽古示范发〔2017〕1号)精神及要求,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向社会公布了通过审核的69户“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名单,两个月来,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对丽江古城5A级景区经营户进行了全面的跟踪检查,发现有2户不符合继续保持“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的条件,决定撤销其称号,并收回牌匾和荣誉证书。
名单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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