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8 12:48:00 新旅界 Jenny
山西省文物局需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新旅界讯 5月8日消息,国家文物局近日在官网就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审批平遥古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文物保护方案的请示》作出回复,经研究,暂不同意在平遥古城保护区划内实施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针对山西省文物局所报方案,国家文物局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进一步论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科学评估古城生产生活需求,尽可能缩减项目规模,减少对古城的扰动,避免对古城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二)补充项目涉及的29处文物点结构稳定性等评估内容,并在此基础上优化管廊路由、管廊施工方法、基坑开挖和支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补充街巷原有铺装地面保护措施。补充管廊两次穿越城墙的保护措施。
(三)补充拟建27座配电室和管廊控制中心的选址依据,并补充说明其具体位置和建筑体量、形式、高度、外观色彩等,在与周边建筑和环境景观相协调的前提下,按照古城保护规划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建筑设计。
(四)明挖施工采用钢板桩支护应做好减振措施;针对重要文物周边区段,应采取暗挖和顶管的施工形式。
(五)进一步深化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如补充管廊穿过保护范围对文物的影响评估、建设控制中心及配电室对古城整体格局风貌的影响评估等,并就完善方案提出合理建议。
(六)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方案文本和图纸,如补充管廊穿过城墙时钻孔灌注桩的设计图纸等。
根据意见,山西省文物局需对方案进行上述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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